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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爱血,也爱酒;

平日里,是不进食的。

剑婢道:“林子里一处猴群酿的果酒。”

这可是宝贝。

阿铭喝了一口,点点头,用句比较烂俗的话语去形容,就是带着大自然的芬芳酒香;

但,确实好喝。

道:

“原谅你的不敬。”

随即,

阿铭将水囊放好,问道;

“什么事?”

奉新城扩建工程以及侯府的新建工程已经完工,樊力这个建筑队头子也终于得空,而剑婢也终于到了该练剑的年纪,所以干脆带着剑婢去历练了。

所谓的历练,

就是开锋;

红帐子里的舞娘,舞剑也能赏心悦目,但真正的剑锋,却需要人血来开。

简而言之,

樊力是带着剑婢杀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