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爱血,也爱酒;
平日里,是不进食的。
剑婢道:“林子里一处猴群酿的果酒。”
这可是宝贝。
阿铭喝了一口,点点头,用句比较烂俗的话语去形容,就是带着大自然的芬芳酒香;
但,确实好喝。
道:
“原谅你的不敬。”
随即,
阿铭将水囊放好,问道;
“什么事?”
奉新城扩建工程以及侯府的新建工程已经完工,樊力这个建筑队头子也终于得空,而剑婢也终于到了该练剑的年纪,所以干脆带着剑婢去历练了。
所谓的历练,
就是开锋;
红帐子里的舞娘,舞剑也能赏心悦目,但真正的剑锋,却需要人血来开。
简而言之,
樊力是带着剑婢杀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