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3页

还真不是,前段时间,《狄仁杰》的顾问张海接受采访时候公开质疑《剑雨》:“手持《剑雨》中的剑行走江湖必然死无葬身之地,吴羽森根本就不懂什么是江湖,唐代以后的剑已经是道家法器和礼仪用具,刀才是行走江湖的首选武器,他俩只是学到了《卧虎藏龙》的皮毛,李慕白是道士,所以才用剑。一群刀头舔血的杀手竟然拿礼仪用具做武器,《剑雨》的江湖也太童话了!”

“《剑雨》明明是苏兆彬的狗肉,片方竟然挂起了吴羽森的羊头,这是赤裸裸的欺骗!导演是苏兆彬,但名气不大,所以片方把大名鼎鼎的吴羽森推到前台,原本提携后辈的吴羽森瞬间变身‘窃名大盗’。”

是真的开喷了!

姿态很难看……

不是,你《通天帝国》有什么牌面讲诉礼仪?

如果要贴近真实,《通天帝国》好不到那里去吧?

都踏马胡编滥造,这玩意还有鄙视链?

考29分的看不起考了25分的?

然后呢,《剑雨》的宣传人员在微博上暗讽《狄仁杰》除了唐刀,没什么能讲的!

舆论也有的!

那为什么《剑雨》卖的这么惨?

可能是主题太老套了,而且真不好做宣传:整个故事就是为了长出唧唧……

……

“恭喜大狗哥,一部非常不错的电影!”

“……谢谢。”

李明也有点得意。

他入行的时间有点太晚了,没法绑定什么大导演,幸好还有一条大鱼——吴羽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