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爱卿不可如此消极气馁。想这改用小字,发明写小字的笔,节约用纸,为朝廷节流,为朕分忧,这是多么大的功劳!……爱卿不想着如何去获得这样的功劳,替朕、朝廷分忧,老是这样颓废可不行啊!朕相信,一旦取得成效,天下人必定会改用小字笔写字,到那时,爱卿就是大功一件,足以青史留名,流芳万载,何来的这样如此不求上进呢?……”

杨改革又一通忽悠。刘吉善的斗志之火,已经被杨改革忽悠的熊熊燃烧起来。

“启禀陛下,臣多谢陛下的点拨开导之恩,臣不该消极自弃,臣明白,臣当为陛下分忧,为朝廷节流,为天下读书人解愁,争取在青史上留下一笔,也不枉读过圣贤书……”刘吉善也想通了,既然皇帝如此支持这件事,那自己就上,皇帝没说错,改变天下读书人的书写方式,这是一项多么富有挑战性的事,刘吉善觉得,自己值得用这一生去做这件事,一旦成功,留名青史,不过小菜一碟,又细细一思索,对策已出,心中居然大定。

杨改革看着刘吉善,觉得很惊奇,就如同《圣斗士》里打不死的小强,燃烧了小宇宙,瞬间变得“强大”起来。

嗯,一个燃烧了小宇宙的历史上的无名小卒……

第72章 “圣斗士”刘吉善

杨改革忽悠了刘吉善。

刘吉善犹如《圣斗士》中的小强,燃起了熊熊的小宇宙,瞬间“气场”发生变法,变得“强大”起来。居然变得自信和从容起来。杨改革在一边,也觉得这很惊奇,一个人的改变,实在太快了。

杨改革觉得,应该给自己的这位臣子,送一个外号了,“圣斗士”,这样比较符合刘吉善目前的状态,从濒死到状态全满,变化得实在太快了。

……

送走了自己的“圣斗士”刘吉善,杨改革才意犹未尽的准备去孙承宗那里锻炼身体,培养枪杆子的忠诚度。

走在金壁辉煌的“故宫博物院”,杨改革很想用一首“羊羔体”诗来表达一下自己心中的畅快。

“故宫博物院的建筑真的很美。

有庄严的大殿,

有雕刻精细的木雕。

天上的阳光散发着无边的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