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初“唰”地一下缩回手,整张脸以惊人的速度涨红,结结巴巴地开口:“知,知道了。”
指尖还残留着凹凸的触感,秦煜今天竟然真的穿了衬衫夹,这样的认知在他脑海中盘旋,怎么都挥散不去。
不到两分钟,秦煜就发现时初坐姿变得奇怪,他视线往下扫了一眼,突然意味深长地说:“我现在真的相信你没醉了。”
时初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起来。
作者有话说:
那个数学题是在网上找的大学生竞赛题
第76章
车内空间毕竟就这么点儿,酒精在体内蒸腾,时初感觉自己变成了一个大型信息接收器,从内到外精准捕捉着与秦煜有关的一切气味和声音,就连他动作间微小的衣物摩擦都在自己耳中噼里啪啦带起一连串火花。
而始作俑者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多半是前者——总之满脸写着“我很无辜”,将手里的水递过去,真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似的,好意道:“怎么喝了那么多还能这么精神?来喝点水,压一下。”
时初有苦难言,只能接过水,默不作声地等待不听话的地方自己偃旗息鼓。
过了一阵,秦煜估摸着他大概冷静了些,才开口问:“今晚别回去了,去家里——我家睡一晚,行吗?”
车都快开到家了,才提起这件事,倒不是打着先斩后奏的主意,他知道时初不会拒绝,先说后说区别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