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
虽然我是用他的衣服擦的手。
他瞪著身上那著名的南高制服上面的斑斑油渍,眼神像要吃人似的。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有严重洁癖,理所当然觉得委屈。当著更多人的面我就扑上去扒他衣服,他拼命抵抗我拼命凑上去解开他的纽扣要脱,两个人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扒与反扒的拉锯站,引来观众无数。最後是我胜利,成功地扯下他的上衣。
我说:“呐,卓文扬,对不住你了,这衣服我替你拿去干洗吧?”
瞧我多麽大人大量啊。
(谁想歪了是自己思想不纯洁,不关我的事~~>0<~~)
“小竟,真不跟我去?”
名字叫lee的苍蝇已经嗡嗡飞了很久了。
我“啪”地一记把它打死。“不去,我讨厌洋鬼子。”
“去吧,eric想见见你。”
哈哈,终於说实话了。那我也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不想见eric。”
“小竟,不要为难我,回头你要什麽我都给你买,啊?”
说真的我是很享受lee难得这样的低姿态,但比较起来呆会儿要忍耐那个叫eric的中美混血儿这个事实让我更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