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之後我才领会,陆风这一句指名道姓毫不动听的告白,比任何甜言蜜语都要真挚诚恳,弥足珍贵。
(到这里,就突然觉得难过~~~><~~~~~~~~~~对不起对不起……)
这年夏天我度过了十四岁生日。在此之前是单纯如白纸的年纪。我身上的烙印,都是陆风一个一个打上去的。
long way ho long way ho long way ho long way ho longway ho long way ho long way ho long way ho开学又是默契地提前两天回校(亦晨对我这见友忘弟的老哥已经绝望了)。陆风不知道上哪儿混去了晒得跟木炭一样焦黑一片。相比之下足不出户在家念书的我和只白斩鸡没什麽区别。陆风对他现在的肤色引以为豪:“哎,这是在夏威夷花大钱晒出来的,你敢不喜欢?”
我嗤之以鼻。不过这样的陆风的确更加英气勃勃俊朗逼人,趁他不注意我偷偷咽了咽好几口口水。
“来,先给你试用一下我强健有力的臂膀。”陆风炫耀他修长手臂上的肌肉,“这是你专用的哦。”
我呸了一声:“竹竿一样的,谁稀罕。”
然後我所扭曲形容的“竹竿一样的”胳膊就轻而易举把我抱起来往床上扔,看他做势就要压过来狼吻,我大叫救命。
陆风乐了:“你要叫救命之前先把搂著我脖子的手放开好不好?”
“滚!”被揭穿之後当然又第n次恼羞成怒。
有两天时间可以独处,宿舍门一关上我们就肆无忌惮纠缠在一起。严格说起来那时侯我们之间还是相当纯情的,只停留在亲吻抚摸的阶段,连用手帮对方都没做过。陆风的心态我不清楚,自己的话,这种年纪要说什麽更深入的爱抚有点早了,最後一步……光想象就觉得恐怖。
两个人光著上身抱在一起躺著聊天,偶尔接吻。现在的陆风在我眼里英俊得无人能及。我老觉得这样an的男人不喜欢女人居然喜欢我这麽瘦瘪瘪干巴巴前平後也平的小男生,这比我老妈做的任何一道菜都要匪夷所思。然後就喜滋滋地对他上下其手,在那让我羡慕得要命的结实胸膛上摸来摸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