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班,我看了一眼项目进度,毫无愧疚之情地驳回了沈boss要求我加班的不合理命令,然后收拾东西回家。
开车开到一半的路程时,想起来林洛见还得好几天才能回来,立马就觉得索然无趣起来。
打着方向盘,我摸出来一支烟塞到嘴里,想了会儿,决定去hell消磨会儿时间。
一踏进hell的大门,就觉得一种放松感如期而来。
贝少的确把他家的酒吧打理得不错。
一手端着一杯芝华士,我无聊地在酒吧里闲逛起来。
不得不说,人类都是容易被外貌吸引的生物,我转了一圈,就有不下5位长相不错的男人用眼神或者身体的姿势来暗传勾搭的邀请。
唇角不自觉地拉起,魅力值不够啊……
这话可不能被林洛见听到,要不然他还指不定得意成什么样子呢。
正准备以人道主义精神关怀一下贝少,我被背后的人叫住了——
“苏南?”
转过身来,才发现是上次被林洛见撞到和我一晌贪欢的男人。
但是,他叫……什么名字来着?
想不到的事儿我向来懒得想,打了个手势,让侍应生给他送来一杯葡萄酒,敷衍般地说,“好久不见。”
的确是好久不见,因为一开始就没打算再见。
男人接过酒,凑在唇边喝一口。
我瞥了一眼,果然没有我家那位好看——洛见喝酒的时候,唇角会勾起来一个很小的弧度,看起来优雅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