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盯上我们的那些人类似乎没有发现我们离开了,所以我们这一路上都没有遇到任何危险,更没有雷火袭击。
我们在路上遇到了请我们吃鸡的黄家大仙,帮白家兄弟抓到了偷吃粮食的鼠灵,还帮一个“修成人形”、自称“四姑娘”的精灵救了一个人类。
“四姑娘”究竟是什么精灵,连妈妈也不知道,但她的力量的确比我们见过的精灵都更强。
“四姑娘”帮我们算了一卦,她想让我们留在“关外”,不要去找山神爷。
我们婉拒了她的好意,因为太爷太奶的指示不会出错。
向南跋涉的旅途中,我发现自己没有继续长大。
本该快速增长的体型变化异常缓慢,两岁出头的我却依然像个幼崽。
妈妈说这是好事,长得慢说明我的寿命会比其他同类更长。
她说我会是比她更强大的百兽之王。
皮毛短了又长,山水断了又续。
我在旅途中终于见到了不会用雷火的人类。
我吃了一个雄性人类,但却让另一个雌性人类逃走了。
妈妈第一次严厉地训斥了我,她说我不该吃人,还说吃人以后会引来使用雷火的人类。
似乎胡家的叔叔也说过不能伤害人类的事情,他们好像都觉得那种天生就是精灵的生物很高贵。
但我觉得身为兽王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尤其是我发现大部分人类只能用嘴说话,不能像我们一样对上眼神就可以沟通。
所以我认为只会用嘴说话的人类算不上精灵,那只是比普通野物更高级的食物。
所以我没有错,我错就错在让那个雌性逃走了。
而且妈妈不知道,吃人以后我就又可以长大了。
不是身体长大了,而是我感觉我长大了。
对了,那应该叫“精神”。
吃过人之后,我的“精神”似乎长大了,我隐约间能够感受到自己获得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而且,我也逐渐明白了人类和猴子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雷火也只是一种叫“武器”的外物,可以变长的“爪子”也只是另一种武器。
人类,是可以吃的。
就像一些营养只能从特定的猎物里获得,让我壮大精神的营养也只能从人类身上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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