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杀子案(11)

玫瑰法则 霏倾 1158 字 26天前

如宁稚所料,尤佳和李博川拒绝和解,坚决诉讼。

宁稚将他们的态度转达给了张旭,并做好立案的准备。

四月中旬,宁稚终于迎来月子中心案的立案,也迎来胡红娟案的第一次开庭。

宁稚和王思雨举证范成钢对胡红娟长期的家暴,导致胡红娟浑身伤痕累累、患有中度焦虑症,并传唤多次为胡红娟治疗的医护人员出庭作证。

为应对公诉人,她和王思雨事先排练了两三次,可令人意外的是,不管是证明范成钢家暴胡红娟的证人,还是证明案发当天,范强威胁过胡红娟的证人,公诉人都未提出任何强势的质询。

顺利结束第一场庭审。

回律所的路上,王思雨说:“今天这个公诉人很温和啊,一点强势的质询都没提出来过,证人作证很顺利,是我当律师这么多年以来,最顺利的一次。我同学竟然跟我说这个公诉人难缠?”

宁稚专注看着路况,蹙眉想了想,说:“我总觉得不对劲。”

“哪里不对劲?”

“太顺利了,所以不对劲。”

王思雨笑:“传唤证人,最怕的不就是证人因为公诉人的质询,证言证词不被法庭采信吗?现在公诉人放过了对我们的当事人有利的证人,我们不是应该高兴吗?你怎么还焦虑起来了。”

宁稚反问:“你见过这种不作为的公诉人吗?”

王思雨想了想:“见过啊。”

“比如?”

“庄耀娣杀人案。”

庄耀娣是一名农村妇女,唯一的弟弟长期赌博,每次赌输了就回家问父母要钱,父母均为农民,实在没钱给他,他就虐打父母,将父母打得遍体鳞伤。

庄耀娣一怒之下,把弟弟杀了,一审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这个案子宁稚也知道。

她说:“性质不一样。庄耀娣的弟弟虐打父母,她为了救父母,才错手杀死弟弟。暂且不说那个案子的公诉人有没有摆烂,就说两个案子的性质就不一样。一个为了救父母才失手杀人,一个是杀害八岁的孩子。两个案子的公诉人,心态怎么可能一样?”

“那你现在是什么想法?你觉得胡红娟这个案子,公诉人在憋大招?”

宁稚点点头:“是的。我认为他后续会有我们意想不到的、一招毙命的证据出现,所以前面无论证人的证言证词是否对秦文珍有利,他都不在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