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稚首先去看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
检察院认为江宇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量刑7年有期徒刑。
这说明姚静不是江宇杀死的,但案发时,因为有证人证明俩人房中传出剧烈争吵,因此推定争吵过程中可能存在轻微肢体冲突,所以检察院给了这个量刑建议。
这也是案子移交区检,在区法院审理的原因。
如果是另一种情况,比如江宇故意推倒姚静、或者抓姚静的头撞击浴缸,那就是故意杀人罪,量刑最少都是十年以上,必须送市检,在中院审理,而非区法院。
似乎一切都在说明姚静的死是意外。
宁稚开始阅卷,没找到证据卷,问:“你们看到证据卷了吗?”
王思雨扬了扬手上的案卷册:“在我这儿呢!你要看什么?”
“我想看尸检报告。”
“我在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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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稚首先去看检察院出具的起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