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事忙完,酒宴走起。
孟佗和史阿直接被人给围了。
好手和好主意,我们都要。
有用没用先不管,主打的就是个绝不掉队,别人有的,我也得有。
史阿倒还好说,要人的改天去剑馆挑,相中了直接拉走。
那些师弟敢不愿意我抽他们,一州州牧的贴身保镖都看不上,你是想上天啊。
孟佗则有些脑壳疼了,州与州之间的情况各不相同,没有调查自然就没有发言权。
炒货也只是理论上行得通,具体情况还得仔细斟酌才行,要不然容易打脸。
不过孟佗也不是吃素的,脑子转了几圈就想到了一个馊主意。
大汉律法规定,农工商贾,大率岁万息两千。
意思是,每一万钱借贷一年的利息是两千钱,也就是百分之二十的利率。
这个利率,是律法规定的借贷利率的上限。
超过这个利率的行为,就被称做“取息过律”,违者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曾经就有不少侯爵,因为取息过律而被直接削除爵位的。
知道这个律法,那么,无本万利的买卖就来了。
州与州之间的情况是不同,但放眼天下,高利贷却大同小异。
所以,只要你们这些州牧和都督能拉下脸来,完全可以凭借身份在高利贷那儿借到一笔非常可观的钱财。
如果实在拉不下脸来,那就让手下去借贷,你们在背后坐镇就行了。
然后,不用有然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