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也不生气,“民不与官斗嘛,他们给我剩了多少?”
“10%。”宁浩不敢看陈旭的眼神。
“卧槽,这群人还真是......,你一部戏成名,立马就盯上你了。对了,浩哥你自己有多少股份?”
毕竟当着宁浩,陈旭也没法把话说的太脏,毕竟为首的韩三平,之前还帮过自己和宁浩。
“说是导演费给我50万,不用我出钱,再给我2%的股份,毕竟我也实在没钱嘛。”宁浩说道。
“卧槽,这是明目张胆的欺负人啊。”
对自己一个没跟脚的,说欺负就欺负了,结果对宁浩这个带他们赚钱的人,也是一个个吝啬的很。
陈旭想了想,“浩哥,这样,我出500万,咱俩注册一个公司,你出人,我出钱,咱们各占50%的股份,你拿着钱,以咱俩的名义过去投资,起码要占30%的股份。”
宁浩心里一动,这样一来,自己赚的钱,就不是那点导演费了。
要说不心动那是假的,但是看了看陈旭,还是摇头道:“不行,你出500万才占一半股份,你太亏了。”
“不亏,咱俩成立公司后,你把自己签到公司里,以后导演约就在自己公司,只要你还是导演,咱就要占股份,你也不用赚那点干巴巴的导演费,我也不用担心被人踢走,而且惹火了咱们,咱们一拍两散,自己单干都行。”
不过单干说的是气话,那样势必得罪一大波人,自己肯定讨不了好去。
宁浩听了陈旭的话,觉得这个方案真的是双赢,心思电转,最后终于拍板道,“好,就这么干。”
宁浩把邢爱娜叫进来,三个人一起讨论起这件事。
公司名称被宁浩定为二百传媒,以纪念今天收到的200万银行本票,宁浩和陈旭分别占一半的股份,宁浩就是公司的第一个签约艺人,之后的五部电影拍摄权都签给了公司。
公司的大小事务自然也交给了邢爱娜,陈旭只管出钱,宁浩只管拍摄,剩下的杂事都是邢爱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