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章 杀人犯

下班之后,郑青云便骑着自己的自行车,朝着县城而去。

库勒乡到县城要比长青乡远一点,以前自己从长青乡到县城只需要十分钟的路程,而现在起码要半小时。

郑青云已经在考虑,要不要搬到乡里住了。

毕竟这大冬天的,自己骑着车从乡里到县城,属实是有点冷。

好在如今的自己年轻身体好,不至于冻感冒。

当然。

这个事儿还要跟胡军打声招呼才行,毕竟如今住的地方是他的房子。

半小时之后。

郑青云终于抵达了县城。

这时候已经晚上五点钟了,夜色笼罩在县城里,各个饭店灯火通明,马路上都是下班回家的工人。

富民县如今正是最为发达的时候,全县三十万人口当中,农业人口不足五万,大部分都是工人和他们的家属。

这些人的存在,让整个富民县的经济呈现出蓬勃向上的发展姿态。

时间不早了,郑青云没有回家吃饭,而是找了路边的一家面馆走了进去。

“来一碗手拉面,再来十个牛肉串。”

郑青云对老板说了一句。

随后,自己夹了一点呛菜,便找了一张桌子坐了下来。

虽然白天在库勒乡他是人人尊敬的常务副乡长,但是回到县城,他跟普通的上班族其实没什么区别。

毕竟一个副科级干部,有时候真的不算什么。

手拉面很快就被端上来了,五块钱一碗的面条,量大管饱,郑青云坐在那里吃着面喝着汤,偶尔来一口肉串,那叫一个香。

正在这个时候,饭店的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身影。

穿着绿色军大衣带着狗皮帽子,看上去就好像刚下班的民工。

“老板,来碗面,二十个肉串,两瓶啤酒。”

那人瓮声瓮气的说了一句,便坐在了郑青云对面的一张桌子上。

因为角度的关系,郑青云看到了他摘下帽子的那张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