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天阳眯着眼看到了,马军说的没错,确实是一只大猫。
而且宋天阳非常有印象,在第一次进山打猎时,他就看到过这只大猫,准确的说是只猞猁,当时还偷吃了他的鹌鹑。
然而第一次见到猞猁的时候,他手里只有一把弹弓,想打都打不着。
由于猞猁的皮毛比熊胆都要贵,从那之后,他对这只猞猁一直念念不忘。
尤其后来手里有了枪,想着要是能再遇到,必须把它拿下。
奈何有心栽花花不开,他越是想找越是碰不到。
要么说新人运气好呢,没想到今天被第一次来老林子的马军发现了。
想至此,那只猞猁已经探出半个身子,四肢匍匐在树杈上,正准备往树下跳。
这么好的机会,宋天阳可不想再错过,否则让它跑了,下次遇见就不知道哪年了。
当即,他卸下肩膀上的枪,开始拉枪栓。
谁知这时马军放下自己的猎枪说道:“天阳哥,把你的枪借我用一下,你让我打吧,我还没打过这么大的猎物呢。”
跟着他爸,只能打打兔子野鸡之类的,当看到是只猞猁时,他忽然按捺不住心里的痒痒了,想要试一试。
宋天阳当然不想给他打,首先距离有点远,马军的猎枪打不到射程,而且就算能打,打出来也都是铁砂,那么好的皮子不糟践了。
再就是,马军虽然说要用他的步枪打,但这小子压根没使用过,难免精准度不够。
万一一枪没打中,岂不是让猞猁给跑了。
“小军,等下次有机会的,这次你就别打了,等我打死这只猞猁,咱都不用找黑瞎子了,就这张猞猁皮都够卖钱的。”
宋天阳随口念叨了一句,然后瞄准树上,谁知马军听到他的话后,竟然直接站在了枪口前面。
这可把宋天阳吓了一跳,当即就把枪口抬高:“小军,你不要命了,不知道不能站在枪口前面,万一走火了呢。”
“天阳哥,你说打完猞猁,就不找黑瞎子了,那我不让你打了。”马军气呼呼的说道。
宋天阳反而被他给逗笑了,怪不得马军会这么冲动,敢情还惦记着黑熊呢,不得不说确实孝顺啊。
“行行行,我给你开玩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