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判决出炉

“综上,根据三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

“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三款,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三百零五条,第三百零七条。”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小主,

“判决如下:”

金胜一边听着法官点出的法条,一边在心里对照着。

前面是依次点出了‘侵占’、‘重婚’、‘伪证’、‘妨害作证’,四个罪名。

最后一个罪名,估计是给周阳和徐美凤两人的。

毕竟犯罪的主体、主观、客观都不相同,不适用一个罪名。

之后是关于适用减刑、缓刑的法律依据。

这应该是给毛雪芳准备的。

民事部分,金胜听到了离婚、财产分割...等等。

法官考虑的很全面,几个因素全都照顾到了。

“全体起立”

书记员的声音响起,众人尽皆起身。

这是宣判的必要形式。

主要是为了彰显法律的严肃性,法庭的权威性。

“一:被告人周阳,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6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1万元。”

“二:被告人徐美凤,犯‘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拘役6个月。”

“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2万元。”

“三:责令被告人周阳、徐美凤,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一月内,返还自诉人陈伊婷37万8千元整。”

“四:被告人毛雪芳,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

“五:准予自诉人陈伊婷,与被告人周阳离婚。”

“六:自诉人于婚前出资的25万元,经审理认定为购房款,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特征,应当予以正常划分。”

“法庭在征询了双方意见之后,决定将位于海悦小区11栋,1502室房产,予以售卖。”

“扣除本应归还的银行贷款之外,其余金额将会以被告人40%,自诉人60%的比例进行分配。”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魔都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宣判完毕,现在退庭。”

“咚.......”

“请法警将被告人带回,继续羁押。”

随着法槌的落下,案子到这里暂时告一段落了。

金胜这一方,可以说大获全胜。

该拿的一分不少,该送进去的也都进去了。

法官的判罚也都比较合理。

完全属于能接受的范围。

只可惜,毛雪芳目前身怀六甲,免疫了小案子攻击。

但上次的庭审中,金胜已经看出了些许苗头。

总结下来,就是‘资金一断、感情就散’。

情人,最后难免会分离。

白头并非雪可替、相守还得看钱币。

哎.....

谁的生活不是‘柴米油盐’。

喝西北风的相濡以沫,跟随时享用的山珍海味比起来,毫无胜算可言。

你要问相不相信爱情,麻烦先V个两千看实力。

等法官和法警等工作人员走后,金胜也开口道:“咱们走吧!”

“好......”

两人起身朝着外面走去。

刚踏出法庭门口,金胜就看到走廊上,周家两兄弟已经等在那儿了。

双方顿时四目相对。

周德才满脸的怒容,咬着牙道:“好哇...真好.....”

“陈伊婷,自打你嫁进来,我们可从没有亏待过你吧!”

“平时知道你们工作忙,你妈甚至还经常去帮忙收拾。”

“为的就是让你们能不那么累。”

“这些事情,你难道都忘记了吗?”

“我是真没想到,原来你还是个白眼狼啊!”

陈伊婷微微低垂着脑袋,没有反驳。

金胜知道,跟这种人多说无益。

他们一旦干了什么错事,永远都不可能自我反省。

还喜欢把一切的责任,全都归咎在别人身上。

拼命的给自己找理由开脱。

然后站在道德制高点,去质问别人为什么就不能大度点。

眼前的周德才,说法跟周阳是何其的相像,真是‘一脉相承’啊!

都不用验什么DNA,百分百是‘亲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