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包拯普法

范仲淹道:“陛下,武松杀人乃是自卫,情有可原。”

“更何况他曾杀敌立功,骁勇善战,是个难得的将才,杀之可惜。”

“朝廷正值用人之际,老臣以为,理应宽宥。”

赵祯只是点点头,没有表态,目光又看向包拯:“包卿,你精通刑法,武松该当如何处置?”

包拯道:“回陛下,臣也以为武松理应赦免无罪。”

听到这里,百官顿时哗然。

毕竟,在天下人的心中,包拯最注重的就是律法,自从围观以来,便力求维护国法之尊严,铁面无情。

可如今竟然也为武松求情。

一个个脸上均露出鄙夷之色。

赵祯也不解地道:“包卿,你一向最为注重律法,一生都在维护国法,将亲侄子都送上了铡刀,为何反倒偏袒武松。”

“回陛下!”包拯拱了拱手,“杀人分有心和无心,不能一概而论。”

“臣只是据实而论,并非偏袒任何人。”

“武松乃自卫,主观上并无杀人之意,否则他也不会主动去求县衙和府衙主持公道。”

“说起罪责,最该被责的乃是阳谷县知县和济州府府尹。”

“二人身为地方父母官,却贪污受贿,包庇罪犯,枉顾人命,罪在不赦。”

“武松何罪之有?”

“作为一个武夫,明知兄长被人谋害,首先想到的不是去徇私报复,而是通过官府来伸张正义。”

“可惜地方官府玩忽职守,如今反倒要将罪责怪罪在受害者的身上,这样的律法,已然违背民情民意。”

“这样的律法,究竟是在保护百姓,还是在坑害百姓?”

“陛下,律法乃是一个国家安定与否的根本,理应一切顺从民情民意,而非成为压迫百姓的工具。”

“倘若律法公道,合乎人心,合乎天意,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臣想,没有一个被害者愿意冒着杀头的风险,去做违法的事。”

“受害者之所以往往成为杀人凶手,大多都是因为申诉无门,正义没有得到伸张。”

“此乃律法之过,官府之过,执法者之过,非受害者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