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们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下,仍然还做盲人一样,白孟妤的饮食起居皆由梁俊义一人,全权负责。
她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就好。
不要问为什么,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就当是情趣呗。
信一不请自入,用一张茫然的脸问着:“妹妹,你怎么搬出来了?”
白孟妤嘴巴嚼嚼,好半晌才说:“我们一个警察,一个黑社会,住在一起不合适。”
“你身边的人就不是黑社会吗?”信一指着梁俊义。
他仗着自己失忆,把那点兄弟之情抛舍得一干二净,只惦记着白孟妤。
“他是黑社会,但也是我男朋友呀。哥哥,你既然都叫我妹妹了,是不是也该叫他一声……妹夫?”
梁俊义将叉子重重的插进水果里,耳朵尖红了大半。
又觉得妹夫这两个字,如果真的从蓝信一的嘴巴里说出来,那他肯定浑身起鸡皮疙瘩:“不用了吧……我跟信一做兄弟,挺好的。”
白孟妤摸着他的小臂,向自己的方向拉了拉,示意别停,我还要吃。
“可我听哥哥的语气,好像一点都不记得和十二的兄弟之情了吧?用这种方法,来帮你们之间延续一下感情,也不错。”
信一还能用失忆这种理由来遮掩一下,而白孟妤说出的话,就是纯恶意了。
如果她面对的真的是一个完全没有记忆的人,肯定会怀疑自己是不是何时,与这位妹妹交了恶。
可信一却清楚,他们曾经的关系有多亲密。
再问下去,一定会让妹妹起疑心。
但信一还是不死心的添了一句:“在妹妹心里,男朋友比哥哥更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