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德海听他这么说,便伸出手来,“你把身份证和护照给我,我现在就可以给你安排!”
....
下飞机的时候,胡德海已经帮秦朗将入职表格填好,发到了公司的邮箱里。
“谢谢胡大叔啊!”秦朗替他拿着行李箱,一个劲地奉承道,“得亏是我在这里遇到你,要不然晚上都要住大街上。”
“说什么话呢,谁叫咱们是同道中人!”
胡德海出国之后感觉外面自由多了,开始口无遮拦起来,“秦朗你喜欢男的还是女的,要不晚上咱们去俱乐部嗨皮一下?”
秦朗见他一脸猥琐的样子,顿时菊花一紧,“胡大叔,我还是先去报道吧。”
“还有,今天晚上估计那姑娘会联系我,我替你做做思想工作。”
“看把你吓得!”
胡德海哈哈一笑,拦住了一辆出租车。
秦朗刚钻进出租车,兜里的手机便响了。他拿出电话一看,脸色瞬间变得阴冷起来。
打电话的是自己的同桌王丽华。
上辈子,就是她和宋清泉两个人,出卖了自己。
这两个人都是秦朗财经学院的同学,大家平时关系还过得去。
末世以后,他们属于第一轮组队的。
王丽华长得还算漂亮,就是非常婊里婊气的。
刚开始的时候,她和秦朗搞在一起。当秦朗无法顾及她的时候,她又勾搭了很多其他男人。
这一点并不奇怪。
末世里,佣兵队的男女关系非常混乱。女人随“波”逐流,男人见“鸡”行事。换对象比换衣服还容易。
王丽华先后换了七八个男人,都被丧尸咬死了,最后才跟宋清泉混在了一起。
后来两个人暗中被领主大人收买。
他们看到秦朗捡到一颗5000级的晶核之后,便报告了领主大人梁魁。
梁魁派出好几股佣兵,将天狼队灭门。
秦朗再次遇到仇人,缓了好一会儿才接通电话。
电话里王丽华嗲声嗲气地说道,“狼哥,你在哪儿呢?我跟宋清泉来找你,准备和你出去游泳呢!”
“我最近几天在外面!”秦朗想着回去之后就弄死她。
“哎呀狼哥,好好放几天假,你跑出去干嘛?”王丽华有点失落,拿着手机跟宋清泉说道,“狼哥不在,我也不想出去了。”
“不去就不去呗!”
宋清泉长相不如秦朗,人缘也不如秦朗,看到王丽华喜欢秦朗心里酸溜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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