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刀是以前在旧货市场买的。
刀身一尺,刀把五寸。整个刀的曲线精美极致,剑鞘上雕饰、纹路、也非常漂亮。
唯一的遗憾是刀身锈迹斑斑,刀柄上面镶嵌着几颗宝石,年代久了也显得脏兮兮的。
秦朗买回来擦拭了好几次,根本没有效果。
他总感觉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刀,所以一直没有舍得丢弃。
想了想,还是丢进仓库去了。
“嘟嘟嘟....”
电话再次响起。
秦朗看了一眼,居然是王丽华打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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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美女你在哪里啊?”
“狼哥我刚到家,等会准备打车去你哪里。”王丽华显得很疲惫,却也很兴奋。
毕竟秦朗第一次说想她,而且大晚上的邀请她出来。
傻瓜都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秦朗没有挂掉电话,而是问了一句,“宋清泉呢,他怎么不来?”
“他呀,没回来!”
王丽华一边换衣服,一边说道,“他不是有个网友吗,今天跑去奔现了。”
“狼哥,我给你说他女朋友可丑了,跟他一样....”
秦朗没有心思听这些,“王丽华,你出来你家人知道吗?”
“知道,我跟他们说到朋友家玩几天,你放心吧。”
“那好,你不要给别人瞎哔哔!”
听到这话,王丽华更加兴奋。
秦朗挂掉电话,再次想起自己惨死的女人和孩子。
宋清泉肯定是跑不掉的,现在也不急于一刻。既然王丽华要来,那就先了结她。
他仔细回忆着白天自己做的事情。
以他在末世的反侦察经验,这件事情至少在三天之内,不可能查到自己头上。
两个手机都摆在面前,到现在都没有动静,说明事情还没有被发现。
第一个没有跟家人在一起,第二个是个单身。
唯独宋丽华,她的电话有点多。
这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