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五石散

第八十五章 五石散

其实在我国古代,赌博一直被视为是一种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并且各朝代对赌博的惩罚措施有所不同,但总体上都非常严厉。

秦朝时,对于赌博的惩治手段大多是没收财产、鞭打、杖刑、服劳役,还有连坐制度。

到了汉朝,对参与博戏(赌博的一种形式)者,会没收其全部财产,并罚没戍边一年。

若官员参与赌博,惩罚更为严厉,不仅财产充公,还会被革职查办,永不录用。

唐朝律法在《唐律疏议》中有明确规定,对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量刑。

普通赌博者,杖责一百。

若赌注较大,涉及钱财数额较多,除杖责外,还会处以徒刑,时间从一年到三年不等。

对于开设赌场者,视为首犯,罪加一等,不仅要面临重刑,其财产也会被全部没收。

北宋法律规定,参与赌博者,根据输赢金额量刑,轻者杖责,重者发配充军。

若有官员参与赌博,除受刑罚外,还会影响其仕途升迁,终身不得担任重要官职。

南宋时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于聚众赌博者,最高可判处死刑,以彰显朝廷整治赌博乱象的决心。

到了明朝,《大明律》规定,赌博者杖八十,若藏匿赌具,罪加一等。

对于开设赌场者,杖一百,流放三千里。

若有军人参与赌博,处罚更为严苛,不仅要杖责,还会被开除军籍,发往边疆充军。

清朝初期,赌博者会被枷号两个月,杖责一百。

到了后期,律法愈发严格,开设赌场者,不论规模大小,一律斩首示众,参与赌博者,流放边疆为奴。

(元朝有种说法是,赌博者连坐邻居,不知道是真是假。)

......

大唐。

李世民眉头紧皱,显得忧心忡忡。

赌博的危害他自然是知道的,但想要拔除也是不件容易的事儿。

先不说人性贪婪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