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决定,就是成立苏共中央纪律委员会,把原先做这一方面工作的部门合并到这个委员会旗下。
同志们也清楚这次重组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我党成立于1917年的委员会在职能上是不同耳语的。
那个时候的委员会能有多大作用,我想在做的各位比我更清楚,1917年成立的苏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他当初只是一个只有对财政部门拥有检查权限的一个委员会。”
瓦西里此番讲话可不是胡乱说说而已,他可是对苏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37年的发展历程,做了大量的调查后做出的总结。
1917年苏共六大会议上成立的纪律委员会职权真的很低,几乎没有起到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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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形势发展的必要,苏共高层不得不在1920年,提高了纪律委员会在党内的地位。
主要原因是苏共取得十月革命的胜利,意味着苏联共产党消灭了特权阶级的政治统治。
但是特权现象却并未绝迹,如何防范特权现象在党内和苏维埃国家滋长蔓延,成为了苏共执政后面临的新问题。
列宁继承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特权思想,他领导苏共坚定地反对沙皇俄国的阶级特权和反动统治,并做了大量的理论论述。
列宁把沙皇专制统治所极力维护的封建特权称为“中世纪特权”。
他指出:“中世纪特权就是一个地主在政治上相当于几百个几千个农民。”
被统治阶级要摆脱“中世纪特权”的压迫和奴役,首先必须开展民主革命,获得政治解放,但是俄国的资产阶级先天软弱,立宪民主党人“要求的不是消灭中世纪特权,而是由地主和资产阶级来瓜分这种特权”,因此俄国的民主革命任务只能由无产阶级来完成。
列宁强调,无产阶级绝对没有可能同任何人“分享”特权,他们“反对任何特权,反对任何特殊”,他们的目标就是要“采取革命手段摧毁一切特权”。
在列宁的领导下,苏共推翻了俄国特权阶级的统治。
但是列宁碰到了新的特权问题。苏共执政不到半年,列宁就发现,党和苏维埃内部出现了特权现象的苗头。
他指出,苏维埃成员有一种“变为官僚的小资产阶级趋势”。
不久后,苏共第八次代表大会通过的纲领明确指出,官僚主义在苏维埃内部部分地复活了。
什么是官僚呢?“官僚”也被列宁称为“特权官僚”,列宁指出,官僚是“专干行政事务并在人民面前处于特权地位的特殊阶层”,这些“特权官僚完全不受监督……他们往往是人民的主人,而不是人民的公仆”。
苏共执政后面临的特权不同于阶级特权,也不再是阶级压迫的表现形式,而是一种新的特权形式。
在“阶级特权”语境下,一个人之所以能够享有特权,是因为他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而阶级特权被废除后,在马克思主义政党执政的情况下,一个人如果谋取了特权,那是因为有人滥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反映的是公共权力的异化和“公仆”意识的蜕变。
特权现象在苏共党内不断滋长蔓延,最终在苏联形成了一个特权阶层。在特权阶层形成过程中,苏共开展过激烈的反特权斗争,在特权阶层形成之后,苏共也为反特权付出过艰苦的努力。
为了遏制特权现象蔓延,列宁领导党和国家开展了反对特权的斗争,反特权的举措主要有三项。
一是加强权力监督,防止特权现象滋生蔓延。在列宁的领导下,苏共党中央于1920年1月决定成立国家监察机关工农检查院,取代原来的国家监察人民委员部,加强苏维埃政权内部的权力监督。
由于工农检查院无法有效监督党的领导机构,1920年9月,苏共九大决定成立与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
1921年召开的党的十大进一步规定,监察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同侵入党内的官僚主义和升官发财思想,同党员滥用自己在党内和苏维埃中的职权的行为”作斗争。
同时,党的各级地方组织也成立了与本级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党和国家监督机构的设立有效地防止了权力的特权化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