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张啊,这十里八乡,就你这一个正经猎人了,咱不能把这手艺失传了吧。”
“得了吧,老子十多年没打猎了,上次摸枪打猎,都二十年前了,我侄子都小二十了,都到了讨媳妇的年龄,你让我去打猎?”
耳边嗡嗡响的吵闹声。
让张庆费力的睁开眼睛,身体有些疲倦,像是昨晚没睡好,不过对张庆来说倒是常事。
作为一个猎人,晚上行动,长途跋涉,那是家常便饭了,不过……这是哪里啊?
张庆坐在床上,看着不远处门口坐着的两个中年男人,一个头顶有些秃,拿着香烟。
另一个坐在他对面,拿着烟袋杆敲着。
“可是上面有任务啊,那个地区都得组建个狩猎队,这野猪都成灾了,不打不行啊!”
说话都秃顶男人,是他们这里的武装部部长,姓常,叫常百秋,是个铁磨石。
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情,他能跟你耗一年!
张庆看着常百秋用手指挑着头上仅剩不多的头发,遮盖逐渐后撤的发际线。
声音有些忧愁。
不过,张庆已经反应过来了,他好像是穿越,又像是重生,不过就这短短一瞬间。
记忆继承过来。
张庆就发觉自己是穿越到了平行世界。
因为这里跟他以前生活的地方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张庆看着自己的手。
貌似就是自己变年轻了。
好像还有点丧……精神状态很疲惫,按记忆看,现在是父母逝世后。
自己得了抑郁症的开始。
“你说个屁!你们武装部是吃干饭的啊,枪呢?野猪成灾,你们不会打啊,奶奶的,天天上新闻,你们活该被骂。”
拿着烟袋杆的中年男人,毫不犹豫的就嘲讽了起来,张庆看了过去。
这男人他认识,而且还非常熟悉。
是他四姥爷,张勇发,是张庆亲爷爷的第四个兄弟,虽然辈分大,但是年龄小。
比张庆去世的父亲还小一岁。
“马勒戈壁的,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啊,我们打了,这不是打不过吗,那野猪跟成精了一样,一路窜出去了二十公里,打个屁!”
常百秋也是立刻反击的骂了起来。
他们两个以前是一起当兵扛枪的战友,说起话来基本上没什么顾忌。
不过,这事情确实让常百秋发愁。
他们拿枪进山狩猎,也拦不住那些该死的野猪,成群结队的下山,祸害庄稼一绝。
一个小时,两三亩地的玉米就被祸害了。
现在野猪还伤人了。
上面下了命令,原本一年狩猎二十头野猪的任务,变成一百只,尽可能的控制野猪。
总之,把泛滥的野猪再打回保护动物,抓大放小,体重八十斤以上,有奖励。
成了地方专属狩猎队,发证实行。
“可是啊,我确实好多年没打猎了。”四姥爷张勇发敲着烟袋锅子,也是挺犯愁的。
要是说套个兔子,抓个野鸡。
或者是弄个獾子,他可以说手到擒来。
就是抓个狼,也不是不行,可问题是这玩意叫野猪,体重往上涨一百斤就是一个级别。
而且在山里面,一猪二熊三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