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刘羡阳的店

新世纪赞歌 吃慕斯 3274 字 2天前

红色的落日沁在大地与天空的交界之处用它的余晖将四周晕染上平和的橘黄并温柔的与品蓝色天幕相互交融。在平原上一条笔直的公路直直的插向那轮红日之中,公路中一位裹着厚重的皮衣,驾驶悬浮摩托的骑士在疯狂地向前飞进。

可以看见在骑士衣服背面印着一个狂吠的恶霸犬狗头,圆形的头盔覆盖了他整个脑袋。头盔的正面是一个显示屏交替的播放着一个骷髅头吐出不同颜色的火焰。摩托车发出震耳的轰鸣声,路上大大小小的石块被掀翻到路边的杂草里。

骑士耳旁正放着比摩托声还要大的金属乐,尖锐的男声狠狠地刺入他耳膜朵扎进脑子,血液翻涌沸腾涌上脑门。就像骑着匹不停叫嚣的野兽而他成为了拿着矛的堂吉诃德,前方巨大的太阳像心脏正在地平线跳动下沉。

太阳最后一丝光线被大地吞噬后,平静的深蓝色将他包围,像一位温柔的母亲将他拥入自己的怀里。温度开始变得阴冷,同时也让骑士躁动的心渐渐恢复平静,头盔里持续嘶喊的音乐让他感到厌倦,音乐关闭,只有摩托不断的低吼在平原传播。皎洁的月光为他照亮前方的路,长时间的驾驶让他疲惫,一直重复的画面在他眼里开始变得越来越慢。

终于,在目光的尽头一座高大的建筑闪烁着明亮的灯光慢慢显露出来。

这是一座人类历史上最大的城邦,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她的伟大。上千万的人生活在这个城市里,他们生活互相发生碰撞。每天有成千上万的新生儿诞生同时难以计数的生命悄然消逝。人们像巨大生命体里的细胞在不停的进行新陈代谢,而钢铁的建筑是坚硬的骨骼,工厂排出的废气是呼出的污浊,整个城市有着难以置信的生命力。

“李德!在这儿,看过来。”

顺着声音,骑士在检查站栏杆后面看见了一名正向他招手的女生。女生倚在摩托车上,哑黑的车身并不能掩盖住引人注目的改装排气管。

“好,看见你了。”

骑士将食指放在旁边小圆按钮上,按下去,弹出的小针将手指刺破并缩了回去,鲜血顺着针缩回的小洞流了进去。面前的屏幕显现出他的照片下面写着——李德康忻州2216年生人,无犯罪记录。屏幕紧接着泛着绿光,一个温柔女声说:“通过,通过。”

李德推着摩托挤过人群,边走便打量着前方的女孩,能很直观的感觉出女生的叛逆——整体是哥特的风格但不是很极端。单眼皮,给人一种厌世,不耐烦的样子,两根眉毛很细被中分的短发各挡去一半,小巧的鼻头微微上翘,丰盈饱满的嘴唇给贵人难进的脸增添了一丝性感,可惜女孩明显知道这一点用暗色调的唇釉遮盖住。她双耳打满了耳钉,下唇还有一对唇钉和胸前银白色的几副银白色的项链构成全身暗黑色底调唯一的点缀。

“你知道我等了有多久吗?”女生有些生气地说。

“对不起,我这摩托有些老了,中间还坏了一次。该叫你什么?”李德有些尴尬地看着女孩。

“叫我小龙,刘羡阳让我等一个骑古董摩托车的家伙,就是你了。快走吧,你朋友还一直在店里等着你。”

小龙利落地骑上摩托头也不回地飞驰而去,李德也紧紧跟在后面。

现在才是城市偏远的郊区,但路上的景观已经让李德目不暇接,身旁的车辆快速飞过如流萤留下各色光影线条。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宽敞的主干道一直通向主城区。分岔口则从中蔓延开像一条大河的分支。随着越来越靠近主城区,楼房就像山脉一点点升高直至到达山巅——那座最高最雄伟的建筑,周围的一切都向它靠拢。

李德强烈地后悔之前自己荒废了时间没有早点来这里,现在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和自己当初预想的一模一样。高楼,各种前所未闻的高科技,这就是他一直想要的感觉——新鲜事物、新的生活、新的挑战,这就是他梦寐以求的。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路程,终于下了主路,开进迷宫一样的街道。两边的楼房把视线完完全全的阻挡起来,空中是各种巨大的广告投影。嘈杂的声音,耀眼的光线,高大的建筑无一不在冲击着李德的感官,刚刚还在平原的他现在有些无所适从。

“到了。”龙的声音从李德的头盔里传来。

此时路旁一群穿着厚重深红色长袍的人吸引着过路的人的目光,他们统一戴着绕脑袋一周的细长黑色眼镜,每个人的面容隐藏在长袍帽檐下,而在长袍之下皆是黑色连体衣。为首之人与同伴阴暗闪躲的样子截然不同,他笔直的站立面向街道,一只手里捧着个金属球,而另一只手则随着他慷慨激昂的演讲在空中挥舞。

小球在他面前投影出一团不断变化的金光,其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闪动但仔细去看却又消失不见。看向他身后的一群人,各个跪倒在地上,群魔乱舞地朝向墙上正在绘画的涂鸦疯狂跪拜。

紧接着一名大汉站了出来,一把将正在演说的人狠狠地推了个踉跄。

“快滚啊,警察马上就来,不要让我再看到你们。”大汉生气地怒吼道。

在大汉不停地叫骂声中,带头之人在剐了大汉一眼后带着人群悻悻地离开了。这时李德才看清墙上尚未完成的涂鸦,那是用血红色颜料图画的复杂图腾,在其中间的是数字037,明显后面东西还没写完的。

“刘羡阳,你朋友到了。”小龙已经停下来车,去掉头盔向大汉喊去。

大汉看向同时停车的李德,立马换上灿烂的笑容。

“诶呦呦,终于给你俩盼过来了。”

“我这不来了吗?咱俩得有多少年没有见面了,要不是你叫我来,我估计还在家里混吃等死。”

李德快步走上前激动地与大汉紧紧相拥。而这位大汉就是李德的朋友,小龙口中的:刘羡阳。

他一米八几的身高,有着打理的十分精致的背头,靠近时能闻见浓浓的香水与烟草混合的味道。仔细看长相方面突出的是国字脸,眉毛浓厚,三角眼,双眼皮,眼睛不大但是透露出凶狠和欲望,有些扁平的大鼻子像钉子一样嵌在五官中央,两片嘴唇很薄。脚上是一双镶钻闪光的尖头皮鞋,下身是得体的西服裤,上身是合身的黑夹克,领口露出格格不入的花衬衣。

李德回忆起他以前一遇到事儿两个眼睛像便黄鼠狼滴溜溜的转一会便想出了个损招,现在除了油水足了,肚子变大脸更方了长相也没什么大的变化。

小时候的他俩是出了名的小混蛋,尽管名声不好,但是他们都认为自己从来不做缺德的事,只是性格喜欢称王称霸。平时两人没事就到处搞破坏、打架,在同龄的伙伴中作威作福。

刘羡阳性格和长相一样的坏,有着出不完的孬点子。有一次,他要报复对他有仇的隔壁大爷。老头长得一脸凶相,动不动就对路过他家门口的小孩子做些没有轻重的恶作剧,等把别人真的搞哭了,自己却坐在一边没心没肺的大笑。刘羡阳很久以前就吃过同样的亏,等他找老头理论的时候又被一脚踹飞。现在又让他看见了同样的情况发生在同村的小孩身上,于是就打算狠狠地报复他一次。

在与李德商量完计策后,两人晚上趁老头不在偷偷把安眠药倒进他茶杯里。等到他睡着了,又用绳子把他牢牢捆到床上,接着跑到他的种地大棚里将温度调到最高,最后躲在老头房子窗户前看着屋内警报大响,老头惊醒在床上却挣扎地起不了身只能愤怒地不停咒骂。旁边街坊邻居都来的时候,两人早已逃之夭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