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的一个会议在早上十点,来得及,你不想和我一起散散步,谈谈心吗?”虽然楚歌的恋爱经验少,有时候也会情绪上头犯蠢,但堂堂商业帝国的掌门人又怎么可能真蠢。
“宇哥,过去一年的一些事,我想和你谈谈。”
“……好。”刘振宇还真拒绝不了。
过去一年?
走在花园里的时候,刘振宇好好想了想他和楚歌过去一年里经历了哪些事。
先是很多年没联系他的楚歌突然找到了他,提出了结婚的要求。
“结婚”以后,楚歌说,将来万一被人发现他们“结婚”的事实,不被拆穿是假结婚要住在一起,刘振宇也同意了,他还挺高兴,可以和楚歌住在一起,就有了多多接触楚歌的机会。
再后来,虽然刘振宇有时间就往他们两个人的家跑,能住家里就住家里,但见到楚歌的次数屈指可数,每次也基本都是不欢而散。
楚歌太忙了,这是过去一年里刘振宇的印象。
“我那时候太忙了,一个毛头小子空降集团最高位,多少人不服啊,我不得不忙,不过我这么厉害的人,最后那些家伙还不是被我收拾得服服帖帖。”楚歌拉着刘振宇在花园里的一把长椅上坐下,紧紧挨着,从刘振宇身上传来的温暖比清晨的阳光更让他感到安心。
刘振宇什么都没说,就安安静静的听着,看着阳光下朦胧的轻纱一般的细碎粉尘。
不管楚歌对他说这些,是追求的手段还是为了其他什么,刘振宇都很高兴,他和楚歌终于有了能安安静静坐下来,互相了解对方的机会。
楚歌对过去一年的辛苦说得很简单,但刘振宇知道,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在楚氏集团站稳脚跟,哪有楚歌说得那么简单?
“但其实我经常不回家还有一个原因。”楚歌凑近了刘振宇的耳朵,“宇哥,你猜猜是什么?”
英俊的年轻人突然靠近,心跳也骤然加快,刘振宇拿出他影帝级的表演,表面上装作淡定的样子,淡淡笑着摇了摇头:“我猜不出来。”
目光划过刘振宇发红的耳朵,楚歌抿着嘴唇笑了,语气颇为不正经:“宇哥,你不知道我读书的时候有多受欢迎,那些男男女女的没少给我塞情书。”
“你长得这么好看,又优秀,当然很多人喜欢你了。”刘振宇发自内心的这么觉得,甚至还有一丝骄傲,但想到楚歌过去交过女朋友,或者男朋友,这心里又跟吃了颗野杨梅似的酸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