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第一缕阳光照进房间时,躺在床上的秦锦动了动指尖,悠悠转醒。身侧传来了男人坚实有力的心跳声,以及对方缓慢均匀的呼吸,孟钦时的脸近在咫尺,这是十年以来他们第一次以如此亲密的方式接触。
秦锦就像是得到了最心爱的宝贝一般,小心翼翼又珍爱非常,他抬起手臂,指尖在人英俊年轻的面庞上轻轻划过,临摹着对方的轮廓。
这是他的爱人,他朝思暮想的人,哪怕他一向内敛不愿意将这份炽热的感情宣之于口。
趁着人还没醒过来,也为了避免尴尬,秦锦强忍着身体的不适翻身下床;昨夜的孟钦时就像是一头得以释放的野兽,在他身上一次又一次的发泄着自己的情绪,仿佛不知疲惫一般。
到最后,秦锦连意识都是模糊的,只是凭借着直觉去回应对方,就像是一具被过度使用的漂亮娃娃。
浴室里的灯亮着,透过流理台前的镜子秦锦看清了自己现在的模样;白皙无暇的肌肤布满了红痕,看上去就像是盛开在雪地里的红梅。
换作十年前,孟钦时不会这样对他的。秦锦咬紧牙关克服了腰臀处的酸痛,弯腰替自己清理身体;昨晚意识残存之际,他听见孟钦时的声音在耳畔不断回响,夹杂着沉重的呼吸声。
那个声音充满了无助与迷茫,一遍遍地询问着秦锦:“你到底去了哪里?”
秦锦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能紧紧的抱住他,默默地承受着他的每一次撞击;他既柔软又脆弱,根本无法承受这样的剧烈侵袭,因此痛得眉头几乎拧成一个结,脸色苍白。
可他却不愿意停下来,就好像要用这个不算漫长的夜来弥补他们之间丢失的漫长的十年。
洗完澡后,秦锦换上了干净的衬衣与休闲裤;今天是周末,况且时间尚早,于是他悠闲的从冰箱里拿出了新鲜食材,一边打开平板电脑听早间新闻,一边来给他和孟钦时做一顿早餐。
他已经不需要向过去一样了,不用对着平板电脑一步步依葫芦画瓢的做菜,所有的步骤早在独自一人生活的这些年里烂熟于心。蘑菇切成了小小的丁,蔬菜也切得碎碎的,熬上一锅浓郁的蘑菇蔬菜汤,香气从厨房一直蔓延到了客厅。
卧室里的人尚在熟睡中,直到放在床头柜上的手机突然开始唱歌,孟钦时才从睡梦中惊醒过来。他慌乱失措的从床上坐起来,揉了一把乱糟糟的头发,摸到自己的手机按下通话键。
“小子!可以啊!现在都开始夜不归宿了?死哪儿去了?”电话那头传来了孟母的声音,虽说是呵斥但带着几分促狭的笑意,看样子她大概是联想到了什么。
然而,孟钦时却完全不在状态,如果不是孟母这一嗓子他都不知道他此刻并没有睡在自己家中,也不会打起精神来环顾四周。
周围的环境很陌生,但这种陌生中又隐隐透着一些熟悉感,这让孟钦时本就混沌的意识更加迷糊了,他抓着手机掀开被子这才发现自己竟然是一丝不挂的。
“啊!”孟钦时发出一声惊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