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现在生活虽然没有从前当公爵小姐时那样优渥,但至少衣食无忧,不用为下一顿面包发愁。
另一封信上面说她的婴儿出生了,是一个可爱的女孩,给她取名为罗莎蒙德,意为漫山遍野的玫瑰,来自从前和女儿的舅舅一起玩过家家时取的名字。
信的最后,是祝艾薇幸福愉快,并希望她代自己向许久未见的哥哥问好。
她一面浏览着,目光在瞥到那个半熟悉半陌生的名字时,嘴角不禁露出了一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小姐,您也要去参加舞会吗?”
瑞秋看见她慢悠悠地站起身,往衣橱里挑选礼裙,忍不住上前来帮忙,“今晚确实有很多青年才俊聚集在那里,我想也少不了亚瑟少爷那位挚友卡斯尔雷子爵和坎贝尔勋爵两位先生,说不准奥古斯特王子也在呢,您肯定又能大受欢迎了。”
“我想你误解了。”艾薇取出一条海雾色蓝黑纱织长裙,说,“我只是去把我的金丝雀抓回来而已。”
“金丝雀?”瑞秋果然产生了误解,“猫和鸟之间可不对付,我恐怕您那只暹罗猫会对小鸟做出残忍的举动,说不定还会拿后者果腹。如果您非得要一起豢养的话,最好把金丝雀的笼子挂在最高的地方。”
她突然有些好奇艾薇的爱好怎么转变得这么快,记得这位小姐以前可从来不喜欢在家里养小动物。
“亚瑟,过来。”艾薇轻声唤着,蹲下身抚摸应声窜到脚边的猫,注视着它贪婪地舔舐地上的羊毛地毯,目光里满是爱怜的意味,“哦,你看,我的小亚瑟饿了,给它喂点鸟肉又怎么样呢。”
作者有话要说:
我还是想说,女主是动物保护爱好者!她只是打个比喻啦!